南通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98天。
剖宫产产假:98天 + 15天 = 113天。
奖励假:60天(仅适用于顺产)。
总产假天数:顺产158天(98天 + 60天)。
计算基数的确定
计算基数为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
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一般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到用人单位,再由单位直接发放给个人。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要足额发放给女职工;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其他注意事项
生育医疗费用涵盖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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