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韶关户籍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报告(需声明申请人家庭在韶关没有自有产权房屋)。
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住房居住证明或《房屋租赁证》。
如果随迁人员关系在户口本中不能清晰反映,需提供原始、有效凭据或有权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房产证、结婚证、出生证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网上申办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点击所需办理事项后的“在线申办”。
通过身份认证平台验证后,上传提交相关事项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后台预审,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将电话通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后台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予以受理。
后台审核,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发证,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递交申办事项材料的纸质版,验证通过后邮寄相关证明文件或电子证照反馈。
线下办理
申请人到韶关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需提供上述材料,并填写迁入申请表。
户籍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进行核验,确保真实有效。
办理迁入手续,包括办理迁入证、变更户口簿等。
办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的变更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办证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或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业务窗口。
对于投靠夫妻迁入户口,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办。
请根据以上流程准备相关材料,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以确保顺利办理韶关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