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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怎么追认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7:43:28    

合同的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或无权代理人在未获得授权或超越授权的情况下,对先前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进行确认,从而使其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追认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明示追认

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直接方式进行意思表示。例如,被代理人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表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

默示追认

通过行为表示追认,即被代理人通过积极的行为推定其追认的意愿。例如,被代理人未返还行为人已取得的财产,或者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财产,但事后被代理人接受了所得款项。

催告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未在一个月内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在实际操作中,追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追认的意思表示应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作出,对第三人或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同意表示不能视为追认。

追认可以采用明示或默示方式,但默示追认必须以积极、肯定的行为表示,如被代理人的特定行为。

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追认应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时限,例如《民法典》规定的一个月期限。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对人应当首先通过催告的方式要求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进行追认,并在合理期限内等待其回复。如果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作表示,可以视为拒绝追认,此时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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