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事档案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档案调入
单位存档
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填写相关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到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
档案交人才中心,人事关系经中心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
个人存档
持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的同意调出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近照。
填写相关审批表。
人才中心向原单位开具调函。
凭调函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
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
档案调出
单位存档
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原单位取回的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填写相关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个人存档
被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或调令。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
注意事项
存档费用:单位存档每年缴费,个人存档在档案调入时交费。
提前调出:个人存档提前调出时,存档费不退。
存档证: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需出示。
补办流程
收集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等个人资料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档案馆等机构提交材料。
补办材料:
可能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材料。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新疆智慧人社”小程序或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档案查询、接收及转递等服务。
注意事项
办理人事档案时,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符合当地政策和规定。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以上步骤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