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录音遗嘱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遗嘱人亲自制作和叙述
遗嘱人必须亲自制作录音遗嘱,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见证人到场作证
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并且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说明个人信息
录音开始时,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记录制作时间和地点
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时间。
密封保存
录音制作完毕后,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继承时的检查
继承开始时,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查封皮的完好情况。
注意事项: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对处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
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确保遗嘱的公正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录音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制作录音遗嘱时,选择专业的见证人,并在制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避免遗嘱在未来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