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大连市近期举办的多项大型活动顺利举行,切实维护举办区域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空飘物,主要包括玩具氢(氦)气球、风筝和孔明灯等。
二
管控时段和区域
(一)2025年5月11日0时至5月11日15时,第35届大连马拉松赛起终点区域及赛道沿线周边两百米范围内(路线见附件1)。
附件1:第35届大连马拉松赛道路线图

(二)2025年5月17日5时至5月18日17时,第23届大连国际徒步大会起终点区域及沿线周边两百米范围内(路线见附件2)。
附件2:第23届大连国际徒步大会路线图

三
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大型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来源:大连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